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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2日

江西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

医德医风事关行业形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廉洁从业水平、创新行风监管举措、落实党史学习教育要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成效、提高患者满意度,确保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我省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

目标要求

2021年至2024年,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追责,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医疗机构内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主要内容

加强学习教育,完善管理体系

加强常态化医德医风教育。强化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医德医风日常教育。

强化党建引领和警示教育。将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医院党建重要内容,以党史教育指引行风建设,不断增强提升医德医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健全完善医德医风建设管理体系。各地要优化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协调机制,医疗机构要配齐配强医德医风专(兼)职工作人员,民营医疗机构参照落实。

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

营造廉洁从业良好氛围。综合运用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学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优化内部管理,遏制“红包”行为

细化明确“红包”内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将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者由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红包”。

落实纠治“红包”责任。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查实的违规违纪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当建立上缴登记制度。

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

完善“红包”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加强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监管,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回扣乱象

严防各类形式回扣。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依法依规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学术推广活动。

严守各项招采纪律。遵守国家和我省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内控制度,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

严控药品耗材使用。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规范药品耗材准入遴选审批程序和药品耗材采购目录。细化针对重点岗位/人员/药品耗材的管理措施,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严惩违规违法人员。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从严处罚,对核实的涉事企业、产品要按照严重程度实行医疗机构/区域内市场禁入,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落实部门职责,营造良好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省卫生健康委成立江西省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从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临时性工作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拟定工作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及时上报阶段性进展。

发挥联席机制作用。依托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机制开展联合整治,经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信息要及时通报机制成员单位。强化“三医联动”,推动有关部门对“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开展典型带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选树样本医院,逐步推动辖区内医疗机构落实专项行动各项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以“医德医风建设示范医院”创建评选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加强宣传引领。宣传推广好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成效,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严肃处罚问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按管理权限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督促检查,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要在辖区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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