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鹰潭市中医院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清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8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将对符合文件要求,2022年12月7日-2023年3月31日疫情期间,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在我院住院治疗产生的相关费用开展清退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办理: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本人出入院记录、本人发票或者住院结算凭证、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联系电话。
(二)委托代办:请提交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关系证明(居住社区或村委会盖章)、患者或代办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请务必确保材料信息清晰、完整。
二、材料接收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10
此项工作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三、材料接受地点
鹰潭市中医院门诊一楼收费处5号窗口(鹰潭市胜利东路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