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鹰潭市中医院告病友及家属书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5日
尊敬的各位病友及家属:
您好!为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原则,根据上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我院自2020年2月17日起,全面恢复正常诊疗工作,为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交叉感染,现对门急诊、住院诊疗工作做如下规定,敬请广大患者和家属知悉并务必配合。
门急诊就诊
1、我院设有发热门诊,但不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2、为避免交叉感染,请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如有家属感冒或发热请不要陪同就医;
3、来院患者及家属请自觉佩戴口罩(自备),主动配合医务人员测量体温;
4、 医院在各诊疗场所均配备免洗手消毒液,请配合做好手卫生工作;
5、 请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有无以下信息:
❶ 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❷ 近一个月内途经湖北或湖北旅行史、居住史;
❸ 近一个月内曾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发热患者就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院在门诊一楼设置有预检分诊处,请您配合出示医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按引导标识就诊。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请主动前往预检分诊处(门诊一楼大厅)接受筛查:
1、 发热(体温≥37.3℃);
2、一个月内有湖北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 一个月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 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者。
住院患者及陪护
1、患者及家属在入院前请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有湖北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 为避免交叉感染,患者住院期间尽可能减少陪护,如因病情需要必须有陪护,原则上每名患者仅留1名陪护,人员相对固定不随意调换。
3、 除检查外,患者及家属不宜在医院内到处走动,不串病房,病室勤通风,出病室戴口罩,注意手卫生。
4、 使用后的口罩请勿随意丢弃,请准确投入黄色医用垃圾桶(袋)内。
5、 住院期间如有流行病学史或出现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6、 家属如有以下情况,请勿来院陪护:
❶ 发热(体温≥37.3℃);
❷ 一个月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❸ 一个月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❹ 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抗击疫情,需要您和我们共同努力!
鹰潭市中医院
2020年2月15日